商业文化:诚信从哪里来?

[2013-05-19]

诚信从哪里来?
宝元
 
诚信是典型的人本话题,我们有话要说,而且还能说得头头是道。
本刊特辟专栏“呼唤诚信”。诚信,无论是企业诚信还是商业诚信,政府诚信还社会诚信,说到底都是人的诚信。显然,诚信问题是一个典型的“人本话题”,这正好撞到书匠宝元嘴边了,不能不说。本期就顺口侃侃它,也算作配合商业文化传播“主旋律”罢。
为什么要“呼唤诚信”?一个最显而易见、近乎白痴式的回答就是,诚信是“好”的,而这样的“好东西”在现实中很“稀缺”。但是,世间稀缺的好东西多得很,诚信究竟是一件什么样的好东西?是光我们这里稀缺还是别处也不多?诚信是什么?诚信为什么?诚信哪里来?它是“呼唤”得来的吗?诚信得以生并持续成长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文化环境和土壤?……为了得到并持有这个好东西,我们不能不认真追问这样一串儿德鲁克式的傻问题。
诚信,简单地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诚信是个好东西自不必说,只要扪心自问一下,你自己是喜欢被别人以诚相待还是喜欢被人坑蒙欺骗?为什么就连无诚信可言的骗子也喜欢有诚信的人?就可以知道,诚信就像“食色”一样是人本能中自有的天性。但问题在于,在现实中观察到的情形往往是,人们不能像“好色”一样而“好德”,或者,希望别人对待自己要诚信而自己对待别人课虚假。
为什么人人喜欢的诚信在实际中却人人吝啬给予?为什么是人都不喜欢被欺诈但在待人处事时往往却倾向于欺瞒?这个看似有些诡异的文化悖论,如果用朴素的、近乎常识的“人本”逻辑一推,就会立马土崩瓦解,使我们了然释惑。
“无奸不商”:诚信不在人性奸,大谬之中有大理。
大凡说到商人,中国老百姓的第一直觉反应,就是“无商不奸”。在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是不屑、轻蔑,似乎商人就是不讲诚信之人,就是投机取巧之辈乃至鸡鸣狗盗之徒。此种“商业文化”意识形态中,故有国人大谬之偏见,但亦折射出市场大道之真理。
说它大谬,是因为无论古今中外,凡将从商作为自己终生操守之职业者,或其商务事业延续百年而薪火不断者,无不是将诚信、商誉看作是如同生命般珍贵的。现实中肯定不乏“奸商”,绝口以“奸”盖棺论定商之人格,显然是绝对的偏见、不值一驳的胡扯。
但如果将“奸”字做非褒非贬的中性解,就如同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人本、人权、人伦、人道和人文科学实证意义做正面中庸解析,将之理解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行为”或“趋利避害的机会主义倾向”,那么,这个判语本身就是个“伪问题”,不仅是“无商不奸”或“无奸不商”,而且可以说是“无人不奸”甚至“无奸不人”。在既定环境条件约束下,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机会主义分子”,这不仅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人格假定,而且是现代市场经济、公民社会有序运作的现实微观基础。
商人也是人,凡人故如此,何况专以营利为生的商人乎?可见,这里的关键问题不在“趋利”人性本身,而在于人与人间的博弈性质及规则。诚信也罢,商誉也好,做人有无诚信,做生意有没有商誉,都是追求自利的人或商人互动博弈内生给定的。
荒谬的骗人逻辑:“一个成功者可以 真诚而勇敢地欺骗所有人”
在上期话题中,我们侃到“人,谁比谁傻多少?”,结论是:谁都不比谁傻多少 !我们还强调指出,这是一个关系民主还是独裁核心理念和制度逻辑的“大是大非”问题。事实上,记住“人人理性,个个聪明,谁都不比谁傻多少!”的大道理,也是一把解析诚信问题、建立诚信社会文化秩序的“金钥匙” 。
一个人为什么去骗人、一些商人为什么耍奸?一个隐含的逻辑假定就是,他比别人聪明。我们会经常听到一些精明商人或骗子往往口出狂言:我不多骗,全国十几亿人,每人骗一块钱,不就可以赚十几亿元!其隐含的荒唐逻辑就是这样。
显而易见,一个在内心深处时时刻刻都这么自以为是地认为,他比别人聪明,而且永远远远比别人聪明,比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聪明,或者认为“一个成功的人,就是真诚而勇敢地骗了世界上所有的人,而自己从来不会被骗的人”,那么,这个人言谈举止肯定与骗子无异,逻辑顺延的自然结果就是,即使现在还不是骗子,迟早会成为骗子,而且可以百分之百地断言,他最终会“茁壮成长”为世界上最傻瓜的骗子。
书匠宝元以为,可以“就人论事”,但不主张“就人论人、就事论事”,甚至有些反感“就事论人”。但是,2010年那场“唐骏学历门”事件,使书匠宝元却一反初衷,曾“愤然”撰写博文如鲠在喉“就人论事”发了一通议论。
当时,号称“打工皇帝”的商界成功人士唐骏先生,突然被爆学历造假“沉默”一周没有反应过来,后来很可能经过了“深思熟虑”,才接受Famous记者陈炯电话采访。关于“真诚”、“欺骗”和“成功”及其关系一番“高谈阔论”。显将有关对话摘录原文如下:
记者问 :真诚又算不算一个成功的要素?
唐俊答 :当然是一个成功要素,你不真诚就很难成功,如果不真诚的话你根本就做不到这一天。有的人说我们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靠花言巧语,你可以蒙一个人,那如果把全世界都蒙了,就是你的真诚蒙到了别人,你欺骗一个人没问题,如果所有人都被你欺骗了,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成功的标志。
记者问 :所以你还是觉得自己是一个真诚的人。
唐骏答 :当然了,从头到尾我都是一个真诚的人。
记者问 :今天面对这些事,你觉得自己是个有勇气的人吗?
唐骏答 :当然,当然有勇气。没有勇气,我也不可能成为今天这样的人,对不对?
记者问 :对于“唐骏是好汉就道歉吧”这种说法,你怎么看?你是否有道歉的勇气?
唐骏答 :其实,现在都还在我自己的沉默期,我告诉自己要至少沉默两个星期,谈人生、成功,谈理想追求,泛泛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但有关这事件本身的,我还是不回答了,我不希望现在变成一个话题,我不想打破自己关于沉默的承诺。
也许是记者电话记录有误,也许是唐先生自己没有表述清楚,也许是我自己迟钝的书呆子脑袋转不过弯来,反正我读了这段谈话文字后感到,关于“真诚”、“欺骗”与“成功”这几个常用术语在概念及逻辑关系上,作为“打工皇帝”、“成功人士”的唐先生确实说得有些“乱”。
关于“欺骗”,一个很著名的西方哲言是这么说的:你可以在一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候欺骗一些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人。 这话无论是理论逻辑还是经验基础都是令人信服的。但唐先生借着“有的人说”所表述的话语逻辑,我觉得要“高深”、“丰富”得多,可以说是既“独特新奇”又有些“实事求是”。
其“独特新奇”之处在于:他将“真诚”和“欺骗”不是机械地作为两个性质截然相反的东西去看待,而是很“辩证”地将二者看作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也就是说,究竟你的行为是“欺骗”还是“真诚”,要看你的“欺骗”能力和范围而定:如果你只能欺骗一个人或少部分人,那你就是一个行骗的失败者;如果你“把所有人都蒙了”或“所有人都被你欺骗了”,那么你就质变为一个“真诚的成功人士”。这是真一个充满“辩证智慧”的骗子逻辑!不过,这样的诡辩高论,其实就“成者王,败者寇”古老民谚传递的信息,如此“唐语”,其实也“独特新奇”不到哪里去。
应该承认,这个世界上从古到今确实不乏靠花言巧语欺世盗名的骗子,有小打小闹的街头混混,也有冠冕堂皇的欺世大贼,还有曾经被山呼万岁而后来臭名昭著的独裁霸主,更多的是一有套利机会就想取点假巧的小民大众。而且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有不少人或者说是很多人,都像“打工皇帝”、“成功人士”唐先生这样,将这种一时一地通过坑蒙拐骗而获得好处的事情,看作是一种“能力”或“成功”的标志。因此,不能不坦承唐论确有些许“真实”成分在其中。在这个意义上,你也不能不承认他确是一个“真诚的人”。
但是,所有这些宽容豁达的“认可”都不能忽视一个前提,那就是“一时一地”这样的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尺度,而且,还有一个要不要伦理底线的“做人尺度”问题。如果把这三把尺度搁置一边不问青红皂白地行骗,最后能“从头到尾”突变成一个“真诚的”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唐先生自己及其所遭遇的烦恼事就是近在眼前的明证!不是吗?你如此这般的“成功人士”,之所以遭遇这种“有些烦的”事情、走到“需要沉默”的这一步,不就因为你自以为太聪明,自以为这世上所有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让你随心所欲地被蒙被欺,才招惹出来的“一身骚”吗?就此判断,你可能曾经是一个“真诚的人”,但绝对不可能“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真诚的人”!
至于说有没有“勇气”?就看你怎么去定义了:如果将“勇气”定义为面不改色说假话,或者曾经“作假”或“不真诚”被揭发出来后还能够泰然自若地、庄严肃穆地为自己实现“沉默两周”的承诺,那么,唐先生肯定是一个“有勇气的人”。这一点实在令书匠宝元佩服至极:如果这事情轮到我这样心理素质极差的人头上,说不定会跳楼自杀的,而我们唐先生该干嘛干嘛,不过只是“有点烦”,照样若无其事地撇开“这事件本身”,侃侃高谈人生、成功,扯谈理想追求这样“泛泛的问题”,其勇气之壮实在令人动容!
在此之前,书匠宝元从来没有看到过“活灵活现”的唐总,只是在“学历门”期间特意在网上跳跃式地查看了他在大学演讲的几段视频。画面中,唐总自鸣得意、眉飞色舞地描述着他当年在美国当“假律师”时的成功故事:一位在美国给女儿陪读的中国老太太,在找工作使向面试官按照“中国惯例”行贿300元,被告发后所有正规的律师事务所都以“铁证如山,无法胜算”为由拒绝,但临时抱佛脚开店的唐律师出于“同胞姐妹情”爽快答应帮她打官司,经过他的“点拨”,这位老太太在庄严肃穆、众目睽睽的法庭上,如何如何利用“花言巧语”,将中国式“走后门”行贿行为硬强词夺理地说成是按照美国人习惯给面试官“服务小费”,结果竟然把美国法官“成功”地忽悠了,并在“无比感动”之下宣判老太太无罪释放,最后还大言不惭、自我陶醉般地说,在法庭外被“得救”的母女“两个女人一起拥抱的感觉真好……”如此这样的煽情场面、这般“不堪”的市侩式忽悠,如此这般在中国大街小巷每个小混混都无时无刻不在玩弄的坑蒙拐骗伎俩,竟然引来台下当代男女大学生们雷鸣般的热烈掌声和呼叫声。
综合以上书匠宝元做出判断:唐先生确实是一个当之无愧的“打工皇帝”,一个(至少在心态上)能够“真诚而勇敢地欺骗所有人”的成功人士!
诚信是人与人博弈内生的,是从外“呼唤”不来的。
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诚信、商誉是无限重复博弈的结果。
我们设想,两个生意人在街上偶然相遇,如果他们做的是“一锤子买卖”,也就是说,只有一次打交道、做买卖的机会,以后永远再也不可能碰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耍手段、玩欺诈在买卖中占了便宜,另一方再也逮不住机会报复了;或者反过来说,由于他们都是一样追求自利的“理性人”,都自以为有这样高于对方的能耐和机会,因此在做买卖中都有“耍奸玩滑头”的机会主义倾向,其结果,有可能都成了不讲诚信、不顾商誉的“奸商”。
但是,如果他们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还有第二次或下一次,那么,双方在这次买卖中就会有所“后顾之忧”,都会顾忌:如果这次得手欺诈了对方,下一次很可能遭遇对方“以牙还牙”的报复。这种情况下,欺诈倾向就会因怕报复而有所收敛。
如果更进一步,这买卖不只是两次,而是三次、四次……N次,甚至是无限重复博弈,再往远里说,就像佛教转世轮回说描述的那样,不仅这辈子要打交道,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甚至不仅在人间,而且在所有生命个体间,都是无限轮回、善恶报应的。
说到这里,书匠宝元记起,小时候差一点跟着祖父皈依了佛门。当时,跟着祖父“吃斋”的动机,倒不是在终极关怀意义上有了什么“信仰”,而主要是出于一个“怕”字。因为,从小听爷爷讲有关转世轮回的故事,满脑子都是“吃四两,还半斤”的因果报应逻辑,就是说,你这辈子吃四两猪肉,那么下辈子就会托生成猪让人家吃你的肉,还人家半斤。作为农家孩子,杀猪的场面是经常看到的,一想到那种痛苦的惨景,将(人)心比(猪)心,不要说当时没有肉吃,即便有肉可吃那还敢下咽……现在想来,佛教如来真是“通透”啊,能想出这么博大精深而又通俗易懂的神奇故事来劝人向善来,真可谓伟大也。
在如此这般的博弈情景中,很可能一开始,双方都自作聪明想欺骗对方。但是,经过几个回合下来,彼此都发现,对方并不比自己傻多少,甚至一样聪明,很多时候,甚至比自己还聪明。在重复博弈中,这次我骗你、下次你骗我,这次得手骗别人、下次失手被人骗,为了利己去损人、结果损人不利己,就这样,你来我往,一报还一报,到头来谁也没有得好处,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搞得疲惫不堪、两败俱伤。经过无限次重复博弈,双方“吃堑长智”,最后“幡然醒悟”:还不如互相不欺骗为好,各方自觉操守诚信、打造商誉品牌,彼此建立相互信任的长期合作关系,这样,既可以大大节省交易成本、时间和精力,也可以提高商业效率,建立忠诚客户群,并保有稳固的市场份额,结果博弈者惊喜地发现:“诚信真好”,追求诚信、顺便赚钱,竟然还不是短期赚小钱,而是长期赚大钱。
在平等互锁无限重复博弈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商业运作机制中,当事人只要有哪怕一次小小的不诚信行为,就不要说赤裸裸的欺骗行径、大大的做恶行为了,那就绝无逃避惩罚报应的可能。这就是科学公理“任何正的或然率都会随时间无限累增到100% ”的真实含义,也正是宗教伦理“不是不报,时候不到,今世不报来世报 ”的深刻寓意。
由此看来,诚信、商誉不是某个神明道学家从外部“灌输”而来的,不是启蒙导师、精英人士哭天喊地“呼唤”而来的,也不是通过树立“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英雄模范人物让小民大众“好好学习”而来的;恰恰相反,只有每个人、每个商人都能“理性”追求自身正当权益,在平等交换中自由自主自觉理性地趋利避害,乃至普遍性地表现出“正当机会主义”倾向,同时,设置公平公正公道的商业游戏规则,让所有人,无论是好人还是恶人,都会得到“现报”,让每个人与人打交道时都有所“顾忌”、不会为了自己利益而不管别人死活,让每个没有诚信的人、每个奸诈商人都无处藏身并得到应有惩罚。
这里的关键词是“均衡”、“制衡”,即大家具有平等的(报应)机会,彼此相互“报复”的制衡机制,也就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无限重复博弈均衡”中,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制衡、彼此监督、互锁制衡的社会秩序或市场机制。
唯有如此,诚信社会才得以发扬光大,商誉文化才能够生根开花。
诚信真义:你可以不“诚”,但怕遭报应,却不得不“信”!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乃至“真诚而勇敢”地这般说话:人人逐利甚至“自私自利”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些人甚至大部分人无法正当逐利;甚至“尔虞我诈”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哪怕“弄虚作假”也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真假不分“假作真时真亦假”;就是“无奸不商”或“无商不奸”又怎么了?统统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奸商得不到报复惩罚 。一言以蔽之,诚信的真义就是:你可以不“诚”,但怕遭报应,却不得不“信” 。
回过头来看现实,对于我们周遭的社会人际现象和商业文化生态,就很容易了然释惑。例如,一般说来,走街串巷的“游商”,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这些小商小贩相对于“坐商”,更倾向于欺诈,前者简单道理就在于博弈次数、遭遇报复的机会相对有限。再比如,由于有行政垄断权的“红顶商人”,往往比民间土生土长、没有官方背景的“草根商人”,博弈时空机会严重非对称地受限,因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红顶商人”不守诚信、商业欺诈倾向和奸诈程度也更甚一些。
中国“无商不奸”的商业文化意识形态形成,也是这个逻辑。为什么在大家印象中商人都是奸佞小人?就是因为我们千百年来依附于“官本位,大一统”体制中的传统商人,多数都是甚至几乎都是西门庆、胡雪岩那样的“红顶商人”,依托官场“独一无二”的权力垄断优势,只有他赚别人钱的道理,没有别人“一报还一报”的份儿,因此,他“不奸白不奸,奸了也白奸,白奸继续奸”,最后成了地地道道“无奸不商”的奸商。
在当今中国社会,一些“奸商”,即时时处处削尖了脑袋钻体制空子投机倒把、投机取巧大赚其钱的商人,由于行骗赚钱来得太容易,而且屡试屡爽,一骗再骗三骗N骗从来没有人过问,可谓“久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这样一来二去,自己迷迷糊糊渐入贾宝玉式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太虚幻境,完全忘乎所以,忘记了自己“做贼不能声张,做贼人更要低调”的骗子身份,结果自己将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将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当成了弱智的傻瓜,“真诚而勇敢地”地向世人宣告:我是真诚的假人,我随后勇敢的骗子,请关注我吧!结果,因为假得太过分、骗得“太傻太天真”,竟然到无耻戏弄无比憨厚宽容的国人、国法之地步,最后在大声喊叫着被戏剧性地逮起来。
我这里不是编故事,而是去年八月份活生生、真切切见诸于各大媒体的新闻事件:十数家企业的法人,十几家知名大学的“客座教授”,以及多得无法罗列的各类荣誉称号及理论的发明人,在香港注册资金达10亿港元的中国世代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禹晋永先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了。
令全国人民、全世界人民震惊的是:禹主席虽混迹江湖多年,已经成为“成功人士”,但悲催的是,在这个英雄辈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网络时代竟没有多少人关注他,而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他为校友唐骏“学历门”勇敢地挺身而出做辩护,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以“西太平洋大学博士”身份勇敢高调做辩论,气势汹汹、声嘶力竭地抡开膀子向质疑者公开宣战,由此引来了公众围观。于是,这位“真诚而勇敢的假人”多年来如同摆乌龙镇般的“丰功伟绩”,很快映入到公众眼帘:
——汶川大地震,他捐钱建学校,却因“图纸”原因善款一直没有到账;
——北京奥运会,他捐十多亿建“鸟巢”,结果始终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曾高调宣布,投资440亿元在重庆建超七星酒店,到头来作证的不过是城乡接合部的一块荒芜空地;
——号称注册10亿港元、员工年终奖最低者也是6位数的公司,后来被查出,不仅注册资金实际多写了5个零,连注册地址都是假的,还居然因没有经营而6年没缴税;
——甚至这个名叫“禹晋永”的,究竟是哪个年月来到人间的?是1958年、1963年、1964年还是1966年?至今都是一个谜。
这位真诚的造假战士,还曾对曝光他的15家媒体进行高达5000万元索赔,叫嚣“在财政上打垮这些报社”,到头来终于被自己高调、勇敢和真诚编制的虚假招摇言论送进了局子里。这个故事无限悲催,让人笑得泪汪汪,听后真不知是该哭还是笑。
应该看到,在当今中国社会,像禹晋永这样的应该不乏其人,这绝对不是偶然个案,而是有典型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当然,很多商人没有像他那样,假得“很傻很天真”,不少人都知道“低调行骗,闷声赚钱”的道理,更多的人其权势还没有膨胀到赵高那样“指鹿为马”的程度,但与赵高相比,这些人在“真诚而勇敢地造假”的逻辑和气势上,可以说是好不逊色。可叹的是,在我们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中,要说做一个“真人”或“求真的人”,即使做一个稍微有底线的“不假人”,都是难上加难的。
总之,诚信社会、商誉文化建设在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游戏规则,让每个人、每个商人都变成道出“皇帝新衣”真相的孩子,且能够永远保持“真”的状态而不受嘲弄和欺负 。不啰嗦了,我的意思,“你懂的”!
来源:《商业文化》2013年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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