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元教授在《北大商业评论》发表文章

[2012-05-07]

《北大商业评论》 2012 4 月号发表我中心主任李宝元教授评论文章《从“利己”构建和谐利益关系》。文章认为
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自利目标,会“理性”地选择实现方式,或直接地“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更多的时候是“开明自利”或“利他主义”。“利他”行为,只是实现“利己”目标的“恰当”的甚至是“高级”的行为方式。
经过三十多年的摸索与实践,中国市场化改革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历史关口。然而,改革开放前景不容乐观。最近,自上而下倡导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毫无变化地被重新提及,与市场经济下的商业文明其实存在一定的悖谬之处。
因此,在个人权利或个人自利行为得不到认可、尊重和保障的情况下,推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XX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正常”、“不真实”和“不可持续”的,而基于利己行为的“利他主义”,才是“正常的”、“真实的”和“可持续的”。商业文明和民主社会中的利他伦理道德,是内生的、正常的,试图从外部灌输的某种精神或者理念,往往会沦为无厘头、不靠谱的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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