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话题(6):人不能干神事!

[2013-07-19]

“人本话题”专栏(6
人不能干神事!
李宝元
人生在世,明白“出场顺序”,固然很重要,但做好“角色定位”,知道自己出场是为了干什么的?特别是作为“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千万不能作为“神人”干出一些莫名其妙、神神道道的“神事”,这尤其重要。
人要做“人事”,不要干“神事” 。这是常识,也是个“大是大非”问题,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大都是懵懵懂懂的。孔老夫子说,人到五十才知天命。二三十岁的青年人,人生和职业选择最关键的时候,往往不明白哪是“人事”何为“天命”,以致于懵懂入错行,误入歧途,耽搁了人生。
一个人来到世间,最基本的自我价值是什么?抄底说,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带来负面效应;积极地说,就是为社会和他人服点务,带来正效应 。这是“人事”最基本的含义,也是做人做事待人处事最起码的常识和要求。因此,一个人老是想着天上掉馅饼,日常行为总是投机取巧想占点便宜捞点好处,找工作老想少干多拿最好什么事都不干就可尽享福利挣大钱,做生意总是自作聪明想到傻瓜对手那里空手套白狼,其实都是不做“人事”而净干“神事”(即“神神道道”的事情)的妄念劣行表现。
例如,现在年轻人找工作,为什么总想往政府大机关、垄断国企或事业单位旧体制里钻,说白了就是因为他们大都不过脑子想当然地以为,到那里便于以公谋私养尊处优嘛!这就是一种“不干人事想神事”的典型表现。
再比如,当年一个被媒体封为“大陆首富”的生意人,从外形到内心深处都感到自己是“伟大领袖”一般的神人,凭借着自己超人般的聪明才智和创新能力,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先用日用品换回俄罗斯飞机,后要在东北建“北国香港”,并曾到美国华尔街闹腾过,还设想要炸喜马拉雅山引印度洋的暖湿气流改造大西北为美丽江南……一句话,总是神神道道干神乎其神的神事,就是不想老老实实做个生意人,结果将自己玩进高墙内才总算平静下来,回归常态安度晚年。
过去,国家搞计划经济,其实就是试图用无比狂妄、致命自负的“神态”去替代人类经历成千上万年演化而来的市场自然扩展秩序“常态”,也就是凯撒不干凯撒的事而想干上帝的事,结果将国民经济“计划”到近乎崩溃的边缘。现在搞市场经济了,但是类似的思想方法依然根深蒂固,仍在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行为做派和做事方式。
说到这里,想起今年四五月份春暖花开季节,国内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组成安全联盟,公开对外招聘“首席淫秽色情鉴定官”(俗称“鉴黄师”),结果引来一大群“含苞待放”的青春年少者骚动不堪,仅一周时间就超过30万条应聘留言及4000多份正式应聘简历,甚至收到了韩国、美国等洋人青睐。
毫无疑问,顾名思义想入非非,此职位令人莫名其妙、胡思乱想的特殊工作性质,以及令人想当然感到无比优越优厚优俗的“工作享受”,是青年人趋之若鹜的主要原因。直白地说,其令人“神往”之处,就是能以合理合法乃至正当正义的“理由”时时刻刻“享受”各种色情感官刺激。其实,这些年轻人很可能因为旺盛的荷尔蒙摧混了理性头脑,或因为生活阅历肤浅仅凭弗洛伊德直觉而想当然,抑或是因为急功近利的思维习惯做出了错觉错乱的判断,更可能是因为缺乏社会职业历史发展制度逻辑的应有认识而失却了自己人生和个人职业选择的方向感。 凭着常识可以判断,“鉴黄师”不可能是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正当(正儿八经)职业。为什么如此说呢?
过来人都知道, “鉴黄师”实际上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和“历史局限性”的特殊职业岗位, 它原初是我国家公安机关专门为“扫黄打非”需要而特别设立的警察岗位;近年来互联网 “鉴黄师”这个职业岗位的设置和出现,虽然最初缘起于“杀毒安全”方面的考虑,但更直接更主要的背景和内情,还是因为受制于我国“扫黄打非”的特殊宏观法律环境约束的特殊考虑
有分析称,目前国内极少有人研究淫秽色情信息的相关规定,职位要求也比较模糊,较真起来,可能很少有人符合要求;另外,鉴于互联网的海量内容,恐怕也不是单靠首席淫秽色情鉴定官就能搞定的,需要软件自动化处理加上人工审核才能完成。这些分析主要是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问题, 在书匠宝元看来,这个职业的不可持续性,还应从“文化意识形态”方面透析
按照人本发展与管理的观点看 ,“雅俗共赏”乃全人类普适性文化价值观, 也就是说, 只要是人、正常人、正常成人,都有鉴别是非、好赖、真假、善恶、美丑、正义与邪恶乃至红橙黄绿青蓝紫五颜六色的权力或能力,这应该是职业伦理学以及建立职业制度体系及伦理秩序最基本的价值尺度或判断标准 。其实,所谓“成人”最基本的标志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有了独自判断“红黄”颜色的能力,这是人人都可能拥有,而且一旦“成人”就应该拥有,甚至,任何公平社会制度要正当正义地建立,都必须假定每个成员拥有的能力。如前数篇文章所谈到的,关于“鉴黄”的权力和能力,如果假定一部分人有而另一部分人没有,或极少数人有、绝大多数人没有,这无异于假定前一部分不是人(正常人、正常成人)而是“神”,后者也不是人(正常人、正常成人)而是“鬼”般的类群,如此这般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或职业秩序,肯定不是民主的、和谐的、市场经济的,而是独裁的、人治的、不平等、非正义的和计划经济的。
按照传统中国式文化意识形态思维定势,从事“鉴黄师”职业,其实是要“人”(个别人)去干“神”的工作,如此“神圣”的职业只有如来佛大神一般“健康”的精神或心理素质者才能担此重任,这些“神人”为社会大众拦截了“文化垃圾”污染,减少“黄毒”对人类“伊甸精神家园”的损坏,这该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光荣的神圣职业啊!可悲的是, 这种悖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基本分工秩序的意识形态和职业制度安排,最后的必然结果,只能是大家在现实中看到的“黄色大片好莱坞,红色抗日全裸女”,混乱不堪、一片狼藉的文化环境和网络秩序 。这是“鉴黄师”职业缺乏 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持续性的最基本、最根本性、最要害问题之所在 以此为职业志向,不能说是误入歧途,也可以是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至少也是没有方向感的不成熟或非理性选择。 就不要说,每天都经历长时间的视觉刺激,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并影响到自己正常的性生活,影响家庭社会和谐,如果青年人荷尔蒙旺盛还很容易将自己刺激成“色狼”或逐渐走上“变成色狼”的人生不归路。
当然,如果能够以“人本”观点或老百姓平常心看待“性”或“色情”,并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对其进行分级管理,而不是以法律一刀切上纲上线“扫黄打非”,那么,这个“首席淫秽色情鉴定官”完全可以作为与“首席网络欺诈鉴定官”、“首席恶意软件鉴定官”和“网站编辑”一样的平常职业,正当正义地、从容不迫地做出选择的。这当然不必,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了。
以上连篇累牍地围绕“鉴黄师”说了这么多,总归一句话就是,“人要做人事,不要做神事”。这是常识,也是国人最容易犯的常识性错误。要牢牢记住哦!否则,吃不了你兜着走……下期再聊。
原载《商业文化》2013年第6期(下),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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